发布日期:2025-05-25 10:14 点击次数:65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自5月1日起实施,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对拒不改正者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近日,北京顺义和朝阳区消防部门分别查处了两起居民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电梯的违法行为,两名居民各被罚款800元。
![[北京]怎么还有人敢带这种电池进电梯](https://img1.utuku.imgcdc.com/650x0/news/20250517/50bcc5f0-83fa-4591-9179-14c46c62a7bf.jpg)
5月2日,顺义一小区物业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居民姜某违法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尽管物业人员劝阻无效,但向消防部门报告后,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派出执法人员到场调查。调取监控视频后,执法人员确认姜某确实于当天中午携带电池进入电梯。姜某解释说,因担心下雨淋湿电池才带回家,打算雨停后再拿下来。执法人员责令其遵守法规,不得再将电池带入电梯。
![[北京]怎么还有人敢带这种电池进电梯 新规下仍有人心存侥幸](https://img2.utuku.imgcdc.com/650x0/news/20250517/c1e89b3a-d201-4788-9c5a-1f9bc7d7e09a.jpg)
然而,次日物业人员通过监控发现姜某再次携带电池进入电梯。面对物业人员上门制止,姜某辩解称他后来把电池拿下去了,但因为3号还有点下雨,并认为消防人员不会再来检查,所以又把电池带回家。执法人员认为姜某屡教不改,不仅漠视法律权威,还威胁到自身和其他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其处以800元罚款。
同样,5月12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举报,称有人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执法人员调取监控录像,确认张某确有此行为。起初张某试图抵赖,但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并提出“家里使用方便”等理由。执法人员告知张某新规规定、法律责任和危害后果,张某表示会改正错误。
然而,次日上午,物业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发现张某再次将电池带进电梯。面对执法人员询问,张某辩解说电池在外面充不满,只能拿回家充。经查,张某明知此行为违法,仍心存侥幸,认为短时间内不会再被检查。最终,执法人员根据《条例》规定,对张某处以800元罚款。